为切实加强执行队伍建设,提高执行队伍的司法能力,今年以来,虞城县法院执行局坚持“五个执行”强化执行规范化管理,实现了严格执行、规范执行、文明执行、廉洁执行,彻底扭转了过去执行工作的被动局面,实现了执行工作的良性循环,树立了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
一是有序执行,严遵执行程序,。对执行立案、执行裁决、执行结案、执行监督以及与执行相关的执行行为都进行了具体的规范,制定了《执行案件流程管理办法》等一套完整的行为规范,使执行的每一个环节有章可循、程序缜密,执行落实有力,执行局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互相监督、相互制约、协调配合。
二是文明执行,规范执行言行 。对执行法官的着装、举止、职业纪律和社会交往等方面都作了具体的规范。要求谈吐文明、举止端庄、精神振作、姿态良好,严格遵守“五个严禁”的职业纪律。尤其在接待当事人方面必须礼貌用语、耐心听取,热心解答,诚心待人。对执行案件的特困申请人,通过帮助他们解决实际生活、生产问题,消化矛盾、解决纠纷,实现案结事了,让他们感受到司法的温暖、公正。
三是廉洁执行,健全廉政机制,。坚持实行裁决权、实施权分开,分权制衡,重大问题一律实行合议制,杜绝了执行乱、乱执行等违法违纪行为。
四是安全执行,强化执行措施,。针对拒不履行、抗拒执行、逃避执行、妨害执行的行为仍存在的实际问题,该院规定在实施强制执行措施时工作要做细,必须做到应急方案到位、做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到位、强制措施审批程序到位、执行地所在村街干部到位,严防发生人身伤害等意外。
五是公正执行,加强执行监督,。坚持月查月评通报制度,执行局每季度召开一次案件情况分析会,各执行部门每半月召开一次工作总结,随时掌握执行工作进展,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重大执行案件适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亲临执行现场监督,实现透明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