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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社会大局 公正司法为民

虞城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解读

  发布时间:2013-03-04 13:37:46


    3月3日上午,虞城县人民法院院长曹秋丽向虞城县第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作法院工作报告。报告用一串串详实的数字诠释了虞城县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以“五个建设”为重点,“三个管理”为抓手,队伍素质、审判质量和司法公信力都有了新的提升。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2181件,审、执结2041件。 为促进虞城县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在服务全局上有新成就

    加强刑事审判,维护社会稳定。全年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305件,审结305件,判处犯罪分子429人。坚持“严打”方针,审结涉黑、杀人、抢劫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案件107件,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法惩处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等犯罪案件58件,加大对危害公共安全行为的惩治力度;积极参与“一打击两整治”专项行动,审结抢夺、盗窃等侵财性犯罪案件68件,依法审理涉及网吧的盗窃、抢夺、抢劫犯罪案件7件,对涉案较多的网吧,及时向其主管机关发出司法建议,净化了网吧环境、维护了校园周边治安秩序;依法审理了城郊乡原党委副书记杨成义贪污、受贿案,县建委原副主任叶齐忠贪污案,推进了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171名犯罪情节轻微的初犯、偶犯、未成年犯、老年犯及因婚姻纠纷、邻里纠纷发生的轻伤案件,依法从轻判处非监禁刑;坚持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对16名未成年人犯罪依法从轻、减轻处罚;依法及时审理胡金义、曾庆林利用招商引资、项目招标等手段进行合同诈骗案件,将案件审理情况及时向县委报告,并向招商局通报情况,优化了全县经济发展环境。

    加强商事审判,服务经济发展。全年共受理合同纠纷、股权确认、企业破产等商事案件309件,审结279件,依法调节了经济关系,促进了诚信经营,维护了市场秩序。组织召开金融企业座谈会,帮助金融企业规范行为,防范金融风险;重视办案方法,充分运用破产重组等程序,灵活采用强制措施,保障企业生存发展,为下岗职工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在工业园区设立“巡回法庭”,及时为企业提供必要的法律帮助;对经济发展中出现的新问题进行调研,注重调研成果转化。我院撰写的《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存在问题的法律思考》、《对小产权房清理整治的法律分析》等调研报告被人民法院报、河南法制报、光明网等多家媒体采用,及时为县委的中心工作提供了法律方面的决策依据。

    加强民事审判,服务保障民生。全年共受理各类民事案件1234件,审结1141件。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全年调解、撤诉各类民事案件856件,调撤率75%。妥善审理婚姻家庭和邻里纠纷案件383件,促进家庭、邻里和睦相处;妥善审理事关民生案件107件,注重保护老人、妇女儿童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妥善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236件,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妥善审理农业产业化经营、农民土地承包等案件47件,切实保障农业生产。

    加强行政审判,推进依法行政。全年共受理行政诉讼案件172件,审结171件。加强行政案件协调工作,统筹兼顾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和当事人权益保护,案件协调结案率96%;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加大社会抚养费征收案件的执行力度,执结标的额26万元;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18条,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供有益参考。

    加强执行工作,维护司法权威。全年共执结各类案件145件,执结标的额1126万元。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各界配合、法院主办”工作格局,建立执行联动机制。通过采取反规避执行、悬赏执行、限制高消费等措施,向社会公布了10件反规避执行典型案例,曝光了16名“老赖”,对6名有履行能力但逃避执行、抗拒执行的被执行人依法予以制裁,强制拍卖其财产30余万元,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二、在便民利民惠民上有新举措

    加强司法便民。加强“立案信访窗口”、便民诉讼网络建设,实行预约立案、上门立案,设立军人军属、残疾人、农民工等维权服务窗口,为群众诉讼提供便利;加强巡回审判,设立规范化巡回审判点24个,把庭审开到离百姓最近的地方,巡回审判率53%。

    加强司法利民。成立了以全国法院调解能手郑勋命名的“郑勋诉前调解工作室”,全年共诉前调解案件802件,节约司法资源,减轻百姓诉累,从源头上化解矛盾;开展“百名法官回访百名当事人”活动,推行“一村一法官”工作模式,维护基层稳定;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关心关爱青少年健康成长。《河南法制报》以《虞城县法院从小处做起谱写为民大文章》为题报道了我院的便民利民工作。省高院张立勇院长批示:“从小处做起,把工作做实,虞城法院的这条经验应予提倡”。

    加强司法惠民。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58名当事人依法缓、减、免收诉讼费用26.5万元,确保经济困难的人打得起官司;为符合条件的刑事被告人指定辩护律师66人次,依法保障其诉讼权利;对被执行人无执行能力,而申请执行人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依法给予司法救助;

    三、司法公信力有新提升

    加强学习型法院建设。坚持党组中心组学习、党组民主生活会制度和全院干警每周五学习制度。邀请教授、学者开展专题讲座7次,组织开展法律大讲堂64个课时,司法能力得到了显著提升。去年,共有15人通过全国司法考试,2人取得了法学硕士学位,4人被评为资深法官。

    加强廉政和法院文化建设。建立廉政保证基金制度,设立廉政书架,组织旁听职务犯罪案件,邀请县纪委领导上廉政课;狠抓廉政教育,认真落实“五个严禁”、“十条禁令”、“四个一律”, 增强全院干警廉洁自律、拒腐防变的能力。全年我院无违纪违法事件的发生。通过举办法官沙龙、拓展训练等活动,培育干警“健康、快乐、阳光”的积极心态,树立“感恩、责任、奉献”的团队意识,营造“博学、精思、明断”的法院文化精神。

    加强基层法庭建设。在装备上,把最新的交通工具、办公用具优先配备到基层法庭;在经费上,每年为每个基层法庭拨付办公、办案经费6万元,生活补助费1万元;在职级待遇上,优先重用在法庭工作的同志,今年有2名法庭副庭长提拔为庭长,2名法庭庭长调整到关键部门担任庭长职务,提请县人大常委会任命2名法庭庭长为审委会委员,有13名同志被充实到基层法庭。6个人民法庭共审结民事案件905件,占全院民事案件总数的79%,其中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761件,案件调撤率84%。

    四、在审判效果上有新突破

    加强审判管理。从立案分案、开庭审理、审限变更直至结案归档,全程跟踪,节点管理,严防人为操作分案,严防开庭、合议走过场,严防案件超期;强化案件评查,对所结案件逐案评查,对问题案件逐一通报讲评,对瑕疵文书全部公开展示,对相关人员一律责任倒查;每月进行审判运行态势分析,提出决策建议,共发出审判运行态势报告34期。全年一审服判息诉率91.34%,实现了结案率、调撤率、服判息诉率稳步上升,上诉率、发回改判率、涉诉信访率逐步下降的良好局面。

    加强绩效管理。采取“金字塔”式的管理模式,对各项工作实施量化考核,围绕工作质量、效率、效果和干警素质、能力、表现,科学设计考核指标,层层分解目标任务,狠抓落实,做到人人有压力、有动力,形成广大干警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同时把考核结果与干警的评先、评优和提拔相挂钩,去年有19名考核成绩优秀的法官被任命为庭长、副庭长。

    推进司法公开。通过虞城法院网及时发布审判执行工作动态,全年共将上网法律文书412份,视频直播案件86件;深入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校学生、社区居民等300余人次到法院观摩庭审、交流座谈,增强法院工作透明度;推行“网评法院”,实施“网络问政”,回复网民诉求62件,发布微博483条,保障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参与权、监督权;落实陪审制度,加大对人民陪审员参审、培训、考核等工作的力度,人民陪审员共参与审理案件537件。

    五、在司法理念上有新飞跃

    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自觉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去年,县法院就完善多元司法手段化解社会矛盾等工作向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诚恳接受县人大常委会开展的工作评议,落实评议意见和建议。注重代表、委员关注案件办理工作,全年共向代表、委员寄送工作汇编3036份,通过短信平台向代表、委员发送重要工作动态信息113条。邀请代表委员旁听案件178件。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会4次。代表、委员关注的4起案件全部办结,做到了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在2012年绩效考核工作中,虞城县人民法院在全省163个基层法院中位居第四名,全市法院第二名。其中审判管理、代表委员联络、宣传调研等工作位居全省第一,教育培训、平安建设、司法行政等13项工作位居全市第一。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记“集体二等功”,连续两年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全省优秀基层法院”,有6个集体,13名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

    报告从五个方面对2013年的工作进行了安排

    2013年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县委重大决策部署,继续推行“五三二”管理模式,培育推介工作亮点,树立虞城法院品牌,争创全国一流法院。为建设平安虞城、法治虞城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始终坚持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提升为大局服务意识。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用党的最新理论武装干警、建设班子,增强法官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紧紧围绕县委确定的 “富民强县”工作目标和全县稳定、发展大局,扎实开展各项司法保障和服务工作。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和涉众型经济犯罪,切实维护社会稳定。紧紧围绕县委“三区”建设和“三农”工作目标,坚持能动司法理念,妥善处理好大项目建设、招商引资、新农村社区建设、城市拆迁等经济发展核心领域的矛盾纠纷,审理好涉及“三农”的各类案件,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司法环境。

    二是始终坚持抓好执法办案,提升为民司法质量。严厉打击食品、药品、交通和生产安全等领域的违法犯罪,改善民生。妥善处理好教育、就业、住房、医疗、劳动争议和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的各类矛盾纠纷,服务民生。认真执行小额诉讼程序(附件6),实行一审终审,减轻当事人诉累。深入开展保护留守妇女儿童、进城务工人员专项活动,加大对弱势群体的司法保护。继续加强巡回审判点建设,形成巡回审判网络。为改善民生、服务民生和社会管理创新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三是始终坚持司法公开,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通过裁判文书上网、庭审直播、巡回审判、法院开放日等活动,让司法权在阳光下运行。确保当事人打一个明白的官司;充分理解媒体对一些热点案件的关切,以负责和真诚的态度加强与媒体的沟通,最大限度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与支持。

    四是始终坚持法院自身建设,提升法官队伍素质。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省法院《关于进一步改进司法作风的九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市中院《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落实意见》,办实事、重实效、创实绩。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增强法官的职业认同感、荣誉感。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以“零容忍”为原则、以“零违纪”为目标,加强对风险岗位、风险环节的防控,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职业道德、纪律作风建设,加大对违法违纪问题的查处力度,努力做到司法清明、法院清廉。打造一支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法官队伍。

    五是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大监督,提升公正司法水平。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对党忠诚,坚持重大事项向县委报告制度,不折不扣地执行县委的决策、部署,紧紧依靠县委解决法院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检察机关诉讼监督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通过代表委员联络之家向代表委员通报工作信息、邀请代表委员旁听案件审理、监督执行,把法院工作全程置于代表、委员的视线之内,主动接受监督;依法妥善办理代表、委员关注的案件,凡是代表、委员关注的案件,主动邀请代表委员旁听庭审,参与执行,确保办结率、答复率100%。为争创全国一流法院,推进平安虞城、法治虞城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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