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养鸡发财是好事,没钱买鸡网就去邀人去偷,结果投机取巧不成,受到法律惩罚。2013年元月18日,虞城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处葛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葛某是当地养鸡专业户,准备再建一个鸡棚,可是没钱买鸡网。就与弟弟商量去偷别人的。通过打听找好目标,又联系另外三个朋友帮忙。于2012年9月6日夜里,他们五人到杨庄南地养鸡场里,撬门别锁,拆卸塑料鸡网216公斤。用三轮车拉回了家。经评估,所盗鸡网价值2073.6元。案发后,赃物全部退还给失主。
法院审理后认为,葛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遂依法作出前述判决。其他人共同犯罪,也受到相应不同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