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年轻人酒后两次殴打老人涂某,涂某因气不过,当夜上吊死在其中一个打人者卢某的家门外。1月18日,虞城县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被告人段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0年5月17日下午,虞城县大候乡的卢某和涂某因琐事发生吵骂。18时许,被告人卢某(已判刑)叫来刘某(已判刑)、段某在家中喝酒之后,找到涂某进行殴打。打完后,气愤的涂某来到卢某的家门外进行谩骂,三人再次对涂某进殴打。涂某气不过,当夜在卢某家门外上吊自杀。案发后,双方达成协议,卢某赔偿被害方现金13000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段某无事生非,随意殴打他人,致人自杀,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被告人段某案发后自动投案,系自首,依法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