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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城县法院集中学习新《民事诉讼法》

  发布时间:2013-01-16 07:57:49


    为了让法官准确把握《民事诉讼法》的立法本意,吃透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精神,在各庭室自主学习的基础上,1月15日下午,虞城县人民法院再次组织民商事审判全体干警集中学习。

    由于此次《民事诉讼法》修改涉及广、变动大、条款多,该院将新旧法条制作成学习材料,结合审判实践进行逐一对照解读,重点掌握涉及管辖、回避、案外被侵害人的救济程序、证据制度、小额诉讼、公益诉讼、再审程序、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财产保全等新内容。学习中,四位基层法庭庭长结合自身审判实践,作了精辟的解读。

    副院长刘杰要求全体干警要以学习、贯彻新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为契机,认真领会民诉法的立法意图与修改目的,贯彻落实到日常的民商事审判实践中去,努力提高民商事审判业务素质,更好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提高人民法院“为人民服务、为大局服务”的能力。

    通过学习,干警纷纷表示对修改后的民诉法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和理解,对新民诉法修改的理论和实践问题理解的更为透彻,对今后的民事审判工作具有很大的指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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