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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城县法院城郊法庭半天调解一起抚养纠纷案

  发布时间:2013-01-07 08:06:30


    2012年12月28日早晨,虞城县人民法院城郊法庭的蔡法官刚刚打开办公室的门,从西安风尘仆仆赶回来的原告杨某就走了进来,他在调解协议上签字后,握住蔡法官的手,感慨地说:“太快了!太快了!真没想到这么快就办妥了。西安的法官在移送案卷时还说,至少要半年才能结案,结果仅仅半天就办好了,我和儿子感谢虞城县法院!谢谢虞城的法官!”

    事情还得回到12月27日上午11时,虞城县人民法院城郊法庭受理了一起由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移送的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案。家住西安市长安区的杨某在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抚养其儿子。由于被告刘某(女)离开西安的家不知去向已达三、四年之久,其户籍登记地系河南虞城县城郊乡,于是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遂将此案移送至河南省虞城县法院。

    承办法官审阅材料后,通过诉状中的原、被告电话号码与原、被告家人取得了联系。接电话是原告的父亲,从他口中得知原告的儿子已到了上学的年齡,由于当地公安机关没有确定原告对其子有抚养权,不给原告的儿子办理户籍登记,孩子也因此无法入学。但原告的父亲说他也不知道被告的的下落。由于不知道被告的居住地,无法送达相关手续。承办法官知道原告的急迫心情,更为了年幼的孩子能早日入学,一种法官的责任感油然而生,一定要尽快审结此案,迅速了结当事人的心愿。承办法官感觉到,被告的家人应该知道被告的下落,也许是出于某种顾虑,才不愿意配合。

    于是,承办法官立即与被告所在村委会取得了联系,向村委会主任通报了案情,希望他能做做工作,打消被告方的各种顾虑。果然,下午一点,村主任打来电话,说被告的父亲愿意到法庭见法官。承办法官感觉到了解决纠纷的希望,为了尽快见到当事人,中午没有回家。半个小时后,被告的父亲走进了承办法官的办公室,与承办法官面对面地交谈起来。承办法官的一杯热茶让被告的父亲打消了心中的顾虑,说到了因为女儿的婚姻给家人带来的痛苦,说到了女儿目前生活的窘境,还说到了……最后,被告的父亲答应与其女儿联系让她尽快到法庭应诉,还承诺会帮助法官做女儿的工作。

    下午五点,被告走进了承办法官的办公室,经过承办法官耐心地释法析理,晓明利害。被告很快在调解协议书上签了字,同意其子由原告抚养。送走被告父女,已是黄昏。承办法官立即拔通了原告的电话,当原告得知被告已经同意原告的请求时,电话里一阵沉默,但很快又传来原告颤抖的声音,说:“我儿子终于能上学了,太谢谢你们了。”原告当即表示,现在就赶往西安火车站购买去河南虞城县的火车票。

    于是,第二天就出现了开头的一幕。至此,这起当事人预计需要半年的抚养关系纠纷案,在虞城县法院半天就得到了圆满解决。承办法官用实际行动践行了司法为民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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