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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网友见面起色心 一时欢娱获牢刑

  发布时间:2012-12-15 10:47:38


  

     俗话说的好,色胆能包天。只有小学文化的虞城县杜集镇崔油坊村村民刘某,在见网友陈某时,兽性大发,因犯强奸罪,2012年12月3日,被虞城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虞城县法院经审理查明,2012年7月的一天下午,被告人刘某以网友的名义,将还在初中读书的陈某诱骗到朋友家中,随后让朋友出去。当屋子里只剩下刘某和陈某时,刘某色心顿起,将陈某强行抱到床上,不顾陈某的强烈反抗,强行与陈某发生了性关系。

    虞城县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某违背妇女意志,在明知被害人是初中二年级学生的情况下,仍采用暴力手段,强行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鉴于被告人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系初犯,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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