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至11月25日,虞城县人民法院在全院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为期10天的第三季度的卷宗常规评查。今年以来,虞城县人民法院深入贯彻省高院“两评查”活动精神,在卷宗评查中,党组成员带领全院8个评查小组,严格按照“两评查”活动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推动了审判质效的全面提升。
严格卷宗评查标准,不断完善评查制度。为了确保评查效果,虞城县人民法院对卷宗评查标准进行了深入研究,制定刑事、民事、行政等案件的评查细则。在评查过程中,要求其他干警不得进入评查场所,不得向评查人员了解评查情况。评查人员在卷宗评查中逐案填写评查登记表并签名确认。最后,根据评查结果,把优秀以及瑕疵文书给予点评、张贴,并在全院进行晾晒。
不断拓宽评查内容,延伸卷宗评查途径。在制定评查标准时坚持实体和程序并重。对所有参评的案件,除对卷宗和裁判文书进行评查外,还对案件的预收、实收诉讼费情况进行评查。此举对预防法官不良行为的发生起到了监督和制约作用。
持续开展卷宗评查,建立长效学习机制。院党组经过多次讨论认为,一册卷宗不仅能看出办案的程序是否合法、公正,而且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干警的办案素质。通过卷宗评查,既可提高法官的业务水平,也可以强化干警司法为民的责任心。院长曹秋丽说:“一定把卷宗评查作为法院的一项长期活动来抓,使之常态化,在全院努力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以此推动各项工作的全面开展,提高办案人员的业务水平。”
在本次卷宗评查中,共评选出优秀裁判文书4个,优秀卷宗3个,这将与法官的绩效考核结合起来,并将每次卷宗评查的情况记入法官执法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