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虞城县法院“送法进校园”42名法官被县教育局聘任为法制副校长

  发布时间:2012-11-29 15:57:30




    11月29日上午,虞城县人民法院与虞城县教育局联合召开“送法进校园”活动暨法制副校长聘任大会,42名法官分别被虞城县教育局聘任为全县47所中小学校法制副校长。

    开展“送法进校园”暨法制副校长聘任活动是根据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和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文件精神要求,经与虞城县教育局协商,为全县各中小学校聘任一名法制副校长。活动以“弘扬法治精神,关爱学生健康成长,共建和谐校园”为主题,其目的是为了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全面提高青少年法律意识,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提升法官服务社会的能力,为建设法治虞城、平安虞城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虞城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曹秋丽在讲话中说,近年来,虞城县法院非常重视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工作,特别是少年审判庭在青少年法制教育中开展了很多工作,经常走进校园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加强青少年的法制教育,让广大青少年树立法律意识、规则意识,对自己负责、对家人负责、对社会负责,既是一项民心工程,又是人民法院树立大局意识,坚持能动司法和司法为民的具体体现。曹院长要求被聘任的42名法制副校长要按照“送法进校园”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把此项活动作为向党委、人大、政协、团委、妇联、关工委、教育主管部门和其他社会各界展示法官形象、宣传法院工作的一个载体,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活动中要主动争取上述部门的支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和报刊杂志、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送法进校园”活动的情况,积极创造关心青少年成长的舆论氛围。

    虞城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闫长安对虞城县人民法院近年来取得的各项成绩给予高度肯定,县委政法委对虞城县人民法院和教育局联合开展的“送法进校园”暨法制副校长聘任活动给予全力支持,称这项活动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最好体现。闫书记勉励被聘任的法制副校长和参会的中小学校负责人要以自己的实际行动为学校法制教育和青少年学法、懂法和虞城县平安建设做出自己的贡献。

    会议宣读了《虞城县人民法院关于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实施方案》和虞城县人民法院与虞城县教育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聘任法官为法制副校长的决定》。

    虞城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闫长安、原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关工委主任吴善荣、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红云、虞城县政府副县长王慧敏、县政协副主席范文生、虞城县教育局局长张洪涛、县妇联主席孙莉亚、团县委书记赵锐和虞城县人民法院院长曹秋丽分别为42名法制副校长颁发了聘书。

    虞城县第二实验小学校长王晗英、虞城县法院少年庭庭长杨勇分别代表学校和受聘的法制副校长作表态发言。

    全县各乡镇中心校校长、县直各中小学校校长及虞城县人民法院部分庭长、副庭长参加会议。

    

        


关闭窗口

您是第 12456391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