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案件快报 -> 执行动态

虞城法院网上划拨“老赖”存款

  发布时间:2016-02-23 13:40:26


    “我来法院找执行局长,问一下为什么不经过我的同意就从网上直接划拨了我的存款。”2月23日中午8点40分,情绪激动的被执行人曹某来到虞城县人民法院问询。

    原来,2005年5月26日,曹某向远在浙江绍兴的陆某购买螺丝刀杆,赊欠货款15000元,后经陆某多次催要,曹某仅归还1500元。催要十年欠款的陆某,遂诉至法院。2015年9月12日,虞城法院判决曹某偿还陆某货款13500元。

    2016年2月2日,陆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被执行人曹某玩失踪,躲猫猫。家在浙江绍兴的陆某认为执行局存在地方保护主义,经过执行法官告诉他一定依法穷尽执行手段。2016年2月17日14时30分,执行法官通过最高人民法院“总对总”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到了被执行人曹某的银行存款,16时30分,中国工商银行虞城支行反馈被执行人曹某在其银行有存款20200元,账户状态正常。执行法官决定当即决定划拨其中的执行款13757元,17时30分,该笔款项被成功划拨至虞城县人民法院执行款账户。

    虞城法院网上划拨存款成功,实现了执行法官在办公室轻点鼠标即可办理执行案件网上查询、冻结、划拨业务,有效解决了被执行人财产难找、难控的问题,也省去了执行法官四处奔波却难找到被执行人的困境,让老赖无所遁形。

责任编辑:陈金华    


关闭窗口

您是第 10629461 位访客


Copyright©2024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